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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荣获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浏览次数:1996   信息来源: 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5-26

5月25日,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表彰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局被县政府评为“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夏明超同志荣获“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窗口等多种方式,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真正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制定并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督查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主动公开,服务群众。在政府网站、政务窗口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行政权力流程、办事指南及“三公”经费等热点信息,并及时更新栏目,方便群众监督、咨询,了解相关信息。三是扩大宣传,提高效应。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日”、各种重大节假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微博、微信、网络新载体发布工作动态,提升社会覆盖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打造社会公平、公证、公开的良好局面。

我局将珍惜此次荣誉,再接再励,认真学习借鉴,不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政务办事公开工作,为加快建设“四个濉溪”、努力实现“在安徽崛起中闯出新路、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