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565作者: 华伯宇 信息来源: 濉溪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17-05-26 |
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户殡葬支出,根据县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的通知》要求,对我县67名死亡后在县殡仪服务中心火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共减免的基本殡葬费用3.618万元。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1、遗体接运费280元;2、遗体火化费260元;3、在县殡仪馆内遗体冷藏费80元/天(存放期限3天以内);4、骨灰寄存费70元/年(在县殡仪馆存放期限1年内)。上述项目中,超出标准部分由丧家自理;未超过标准的以实际支出为准;没有采用免收基本殡葬费用服务项目,结余的费用不予返还或抵扣。
享受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的办理程序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无直系亲属的可由户口所在村委会)持有效证件(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死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镇扶贫办出具的死者贫困人口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到县殡仪服务中心提出减免申请,县殡仪服务中心审核后,在结算时直接减免免费服务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