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527作者: 权茂昌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6-01 |
近年来,烈山区司法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校园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校园安全方面的决策部署,采取多种举措支持当地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作出应有贡献。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校园安全意识。青少年是七五普法的重点普法对象,我局每年都把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列入普法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不定期开展普法讲座,进一步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我局与教育局开展 “共建校园法治文化”双联活动,并在烈山职高设立“校园法治文化示范点”, 培养学生法治、安全意识,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我局组织在校学生进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进拘留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我局还通过开展多途径的法治实践活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师生在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2016年至今,我局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8次,发放宣传材料近5千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营造了维护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开通青少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局开通了青少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及时跟踪、回访案件办理情况,注重案件整体效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去年办理涉及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有力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及时调解涉及青少年纠纷案件。我局加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吸收懂法律知识、热衷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提升其调解技能;我局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涉及青少年的纠纷案件,并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对青少年隐私的保护;我局组织各调解组织对辖区内各学校周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纠纷及时调解,并预防和化解处于萌芽状态的纠纷,有利维护了校园周边的安全。
加大特殊人群监管,防止发生危害校园安全案件。我局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监管大排查活动,充分掌握其工作、生活、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措施,预防重新违反犯罪行为发生,防止发生针对学校和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