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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坚持“三公开”完善民政民生工程
浏览次数:1158作者: 任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6-06

为规范民政民生工程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民政民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民政局不断完善民政民生工程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三个公开”,扎实做好民政民生工程公开公示工作。

一是坚持民生政策公开。通过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社会养老体系运营补助、高龄津贴等发放类民生政策文件做好公开和政策解释;在7个镇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 50个村(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立政策告知栏,印制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手册;在社区公示栏张贴民生政策、项目实施方案等。

二是坚持工作流程公开。依法公开各项社会救助等类民生工程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审批时限、资金发放标准、个人所需材料等内容;同时建立“首问负责”、“不能办”、“转介”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

三是坚持受益对象公开。将救助对象姓名、性别、困难原因、救助金额等信息在各村(居)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方便群众长期查看、长期监督。将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进度按月在政务信息公开网、民生工程网站进行公示,确保阳光化操作每一笔救助资金。

截至目前,区民政局已完成多项民生资金发放工作。其中,农村低保上半年共保障27003人次,使用资金744.9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5月份救助1809人次,使用资金191.8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上半年共保障726人,使用资金114.9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1-5月份保障46人,使用资金14.04万元;上半年给240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2.07万元,给349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2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