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50 信息来源: 烈山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6-08 |

6月6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星海应邀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一起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进行讨论。
在列席过程中,王星海听取了该案件的审议过程,审委会支持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采纳了公诉人意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有效监督了审委会决定的案件。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与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王星海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有助于增强检察院对法院判决裁定公正性的法律监督,提高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判决裁定结果客观公正。今后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继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细则,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格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