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85作者: 韩惠 刘刚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7-07-05 |
1至6月份,我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67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惠及低保对象12563户、25681人,人均月补助199元。
近年来,我市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7月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由每年3150元提高至4020元,增幅达27.6%。为发挥低保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市严把低保准入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低保家庭名下的车辆、房产、社保等状况通过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和人情保等违规行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