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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法院召开企业破产和解工作座谈会
浏览次数:1551作者: 文 刘鑫 图 石晓萌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07-13

烈山区法院召开企业破产和解工作座谈会.JPG

 

7月10日下午,烈山区企业破产和解工作座谈会在烈山法院召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崔晓光,烈山区纪委副书记陈晓华、区法院副院长朱成武、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德力及相关业务庭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明海首先介绍了相关企业破产整治实施方案。崔晓光庭长等四位市中院审判业务专家对企业破产和解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区法院今后审理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与会人员还就企业破产和解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从各自的角度进行充分交流研讨,提出建议,并最终形成初步意见,为之后的破产和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蒋涛院长在座谈会上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正视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房地产公司破产和解案件受到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现状,从维护我区大局稳定的角度,务必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实做细,把该案和其他企业破产案件办出特色、办出实效。二是要相互配合,争取支持。针对房企破产和解在我区是一项全新、探索性工作举措的实情,法院、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应互相配合,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住重心、突出重点、找出关键点,并积极主动向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使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取得实效。三是要积极借鉴,引领示范。着眼于有利于维护包括债权人在内的各方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需要,促成破产和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争取在“金百合”案、云天置业案均实现房企破产和解的基础上,使“淮北模式”进一步完善,效果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