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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多举措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浏览次数:908作者: 任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孤儿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烈山区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孤儿认定、基本生活保障、孤儿监护人的评估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严把孤儿认定关。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由村居上报、镇办审核、区民政局复查审批”等工作程序。通过核查确认,我区现有孤儿47人,均为散居孤儿。

二是强化监管。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财政局直接下拨到孤儿本人银行卡账户,实行了定期走访制度,定期检查孤儿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孤儿监护人确保把孤儿基本生活费用到孤儿基本生活上,禁止监护人将孤儿生活费挪作他用。

三是全面开展孤儿的评估   对社会散居的孤儿,督促镇办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书,评估孤儿的生活状况、身心健康状况、是否受到歧视、虐待等情况,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孤儿的氛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仅是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为了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区民政局主动加强与妇联、团委、文明办等部门的联系,组织志愿者定期到孤儿家中与孤儿互动做小游戏,带领孤儿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培养他们的情趣,对进行心理健康辅导,组织孤儿进行健康体检,让孤儿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关爱孤儿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