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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236”考察考核机制 促进司法行政体系良性发展
浏览次数:1069作者: 张文静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8-07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相山区司法局建立司法局一年两次督查、司法所一年三次互查、所内一年六次自查的“236自查互查督查”考察考核机制,考察内容包括基层司法所的组织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情况及档案台账完整情况,不断促进司法行政体系的良性发展。

区司法局每年对基层司法所进行两次督查。本着“督查检查找漏洞、整改提高促发展”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现场点验等方式,对各基层司法所的基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七五普法、信息报送、卷宗档案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指导。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找准症结,查缺补漏,突破创新,推动基层司法所工作不断完善。

基层司法所每年进行三次互查六次自查。基层司法所前期先开展自查工作,纠查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随后各司法所进行互查互纠工作,主要包括查看各项业务的档案台账、指出工作中存在亮点及失误,并提出宝贵意见和补救措施,各司法所互相学习借鉴,查缺补漏,有力地提高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