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017作者: 申力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8-08 |
为进一步预防重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提高改造成效,东办司法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定期排查、分析、走访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情况,按月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和组织集体学习,听取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汇报,分析本月的思想动态,并据此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增强个案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随时在掌控之中,防止脱管失控。
二是进一步丰富教育管理模式。定期组织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社区服务,比如除草、清扫道路等劳动,通过定期组织的学习和劳动,不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不定时走访,及时了解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积极帮助解决,以教育管理和帮扶感化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教育管理实效;邀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正视拙折,重拾信心,鼓励他们珍惜眼前难得的重塑自我的机会,服从监管,积极改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重新获得社会的认可。
三是落实考核奖惩。认真做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累计积分考核,针对其日常表现进行加分和扣分累计。对于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改、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根据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实施奖励、表扬;对于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警告、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