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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立足职能工作助力精准扶贫
浏览次数:879作者: 徐海军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18

烈山区民政局立足职能,发挥民政部门的“兜底”作用,把民政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小处、落到细处。

一是临时救助助扶贫。大力开展“救急难”工作,将扶贫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急难救助范围,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1-7月份给212名遇到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55.15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助扶贫。对重点和低收入救助对象中的大病患者,及时开展住院救助或重特大疾病救助,建立医疗救助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互通。1-7月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62.81万元,共救助2607人次。

三是健康“351”助扶贫。2017年以来,烈山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健康脱贫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额分别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民政兜底保障,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1-7月份区民政局累计支付健康脱贫兜底资金9371.4元,救助11人次。

四是低保兜底助扶贫。对家庭贫困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目前烈山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12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0%以上。1-7月份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1569人次,支出资金8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