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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建立科学审判模式 打造专业法官队伍
浏览次数:1143作者: 丁娜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7-08-18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努力打造审判专业化、法官专家化、管理科学化的审判模式,全面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 8月18日,烈山区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审判专业化的规定》。

《规定》涉及民商事案件划分原则、审判团队具体分工和类案审理规范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案件划分原则。确立以案由为主的划分标准,取消民商事审判团队按地域管辖分流案件方法,形成比较明晰的民、商事审判案件管辖分工格局,减少了民商事审判团队同类案件交叉审理的情况,促进审判专业化分工和裁判尺度的统一。二是科学设置审判组织。针对案件数量较多的类型化案件,成立专业化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理类型案件,并依据法官的专业特长和案件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审判人员审理某一类或几类案件,通过专案专审,使法官审有所专、审有所长、审有所精。三是优化办案人员配备。对于案件数量较少的类型化案件,成立专业化合议庭,由专业性强的法官集中审理;根据法官员额配备不足的问题,为满足专业化审判需求,指定非民商事庭法官集中审理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类型化案件,妥善解决人员配备不足和专业化审判之间的矛盾。四是建立类案审理规范。为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同案同判,审判团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疑难案件研讨会,对于类案处理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以及认识上存在分歧的案件,提交团队审判人员进行集中研讨,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解决方案、法律法规适用解读等审判经验。五是拓展专业审判职能。审判团队要加强与各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人民团体、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以诉调对接中心为平台,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拓展专业审判职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