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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办司法所“3+1”模式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浏览次数:879作者: 周明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西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08-23

西办司法所坚持加强日常管理制度、专项管理制度、部门配合制度+定期开展自查“3+1”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制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程序化:从接收、登记、帮教、安置、建卷归档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帮教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同时,将矛盾纠纷排查与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相结合,在排查矛盾纠纷过程中一并走访、摸排、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避免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加强专项管理制度。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排清理,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定人、定时、定责开展帮教工作,明确责任。

三是部门配合制度。协调综治、民政等部门,对经济比较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社会救济,为符合办理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申请低保,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位刑释解教人员家中。

四是所内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工作档案台账是否完善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