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70作者: 解云 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任圩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7-08-22 |
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矛盾纠纷的化解仅仅依靠调解员不行,也需要矛盾双方当事人、第三方人士的共同努力,才能提高调解成功率。任圩司法所用“三鼓励”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辖区稳定。
一、鼓励各行业优秀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寻找并鼓励社区内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教师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他们的工作经验、业务知识、生活经验、调解技能和擅长调解类型等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处率。
二、鼓励调解员深入社区走访摸排化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社区人民调解员深入走访,了解居民生活中常见问题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
三、鼓励基层居民自学、自助、自我调解。该所充分利用传单、广播、座谈会等宣传方式,深入社区群众之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正确引导并鼓励居民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合理表达诉求,不仅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激化为群体性事件,还提高了矛盾化解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