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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创新举措提升孤儿救助水平
浏览次数:983作者: 任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7-09-07

 

为确保孤儿救助工作这一项民生工程政策的落实,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烈山区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孤儿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着力提升孤儿保障水平。

一是足额发放孤儿生活供养金。 全区审核审批孤儿47名,均为社会散居孤儿,按照每月10日前,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到位,1—9月份共计发放孤儿保障金 25.2万元,切实做到不错不漏,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健全孤儿档案管理机制。对已认定的孤儿全部建立完备的档案,将孤儿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死亡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孤儿申请表,以人为单位,一人一档,装订归档,并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组织开展“走访关爱孤儿活动。 要求村居儿童专干每月一次走访孤儿的生活、学习、身体及监护人的监护情况,做好走访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孤儿生活不孤。

建立社会关爱服务机制,积极组织社会爱心机构、社区志愿者及慈善组织参与孤儿关爱服务,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的良好氛围。组织“爱心家庭”、“爱心妈妈”公益活动,帮助解决孤儿生活、学习中存在的困难,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四是开展孤儿监护人评估,对孤儿监护人全面开展评估,对因疾病残疾没有监护能力的重新指定监护人,对发现监护人克扣生活费的,进行严肃教育,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对存在虐待或者侵害等不适宜承担监护的,立即终止监护关系,并接回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与每个监护人签订孤儿抚养协议书,保障孤儿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