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72作者: 张金金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布时间:2017-09-13 |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提高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9月12日下午,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法援律师、社会律师充当了“案件质量监督员”,对社会律师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庭审旁听活动。
旁听过程中“质检员”重点关注了办案律师对案件熟知程度、证据的分析运用、法律关系的掌握运用、辩论技巧、临场发挥和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旁听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承办律师的庭前准备、证据收集运用、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庭审纪律、案件实事的把握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对该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进行了分析并记录在案。
今后,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质检员”的监督作用,加大旁听活动,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