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172作者: 李锋博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11-20 |
夫妻离婚,因为争抚养费、礼金等问题,双方家庭发生大战,致一人鼻部受伤,11月20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至安徽省濉溪县检察院,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濉溪县某村村民徐某甲和张某甲二人结婚后孩子都有了,由于不和二人闹离婚,徐某甲称张某甲已经离开自己家回娘家半年多。2016年7月23日,徐某甲和父亲、徐某乙等人一起到张某甲家商讨离婚事宜,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和当初结婚赠送的礼金等问题,张某甲的父亲看来了那么多人,就叫上了自己同村的张某等人一起商讨该事,谁知在商讨的过程中,大家情绪都比较激动,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一拳将徐某乙的鼻部打伤。经鉴定徐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与徐某乙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徐某乙各项损失并取得谅解。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张某起诉至濉溪县检察院。
检察官提醒市民朋友,协商需文明,动手打人就不对了,被打了得住院治疗--身痛。如果将别人打伤,除了赔偿损失之外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