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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艺高人胆大超载被起诉
浏览次数:1114作者: 李锋博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7-11-20

 

濉溪县某村村民桑某取得A1A2驾驶证件,自认自己技艺高超,驾驶客运车辆超载13人,11月20日,公安机关以桑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至濉溪县检察院,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8月28日7时50分许,女司机桑某驾驶灰、黑、红合众牌大型普通客车从百善镇至濉溪客运公司途径S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44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执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内载客35人,该车核准载客为22人,超出核定人数13人,属于严重超员,桑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随着醉驾打击力度的增加,大家都知道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但同时危险驾驶还包括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以及前面规定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超载和超速行驶的三种行为。本案中桑某驾驶客运车辆超载核定人员50%以上, 应当认定为是严重超载,公安机关依法以桑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开车需谨慎,尤其是客运车辆和校车,因为这涉及到大多数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请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