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00作者: 张金金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11-24 |
近日,家住烈山的刘大姐因经常遭受家暴,准备起诉离婚,遂来到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了刘大姐的申请,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刘大姐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积极为刘大姐准备诉讼材料,很快,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但是因为刘大姐常年在家里照看孩子,没有经济来源,一千余元的诉讼费愁坏了刘大姐。得知情况之后,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刘大姐提出缓交诉讼费的申请,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之后,及时为其办理了缓交手续,畅通了刘大姐的维权之路。
为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人民法院协调对接,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模式,在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同时,对交不起诉讼费的困难群众,帮助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申请手续,畅通了困难群众的维权之路,切实温暖了困难群众的心窝子,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