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76作者: 高芳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27 |
一、突出政策引导,健全保障机制。烈山区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成立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及时出台了《烈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烈山区敬老院绩效考核办法》和《烈山区敬老院绩效考核细则》等文件,因地制宜地提升了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探索发展理念,创新养老模式。近年来,烈山区民政局积极探索养老模式,不断引入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产业,截至目前,烈山镇敬老院、古饶镇赵集敬老院、古饶镇秦楼敬老院、烈山镇蒋疃敬老院4家敬老院完成“公建民营”转型升级;两所民办养老机构:淮北静安养亲苑和南湖老年公寓实现“医养结合”;部分社区养老服务站交由居家养老服务公司运营管理,有效激发了养老市场活力,有力提升了我区养老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三、加强建后管养,完善服务体系。今年,区民政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要求,对照115项检查指南进项整改。完善软件缺失资料,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维修改造房屋、餐厅、卫生间等硬件设施,统一安装烟雾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和呼叫系统,实时监控管理,按照消防要求统一配齐了灭火器、消防栓、水泵等消防安全器材,保证了养老机构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