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濉溪县
濉溪县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统一刑事案件常见犯罪基本证据
浏览次数:1271作者: 陈莹   信息来源: 濉溪县法院发布时间:2017-11-24

近日,濉溪县法院制定《常见犯罪基本证据规范》,在全省法院率先规范统一刑事案件常见犯罪基本证据,统一证据裁判标准,强化证据审查,加快实现刑事审判以庭审为中心,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助力庭审实质化改革。

一是规范证据制度。针对公、检、法对刑事证明标准不统一,在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上不规范等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固定证据,建构证据体系,抓好证据源头工作,统一各类案件通用证据,提高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做到事实不清的不定案,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切实防止冤错案件。

二是统一证据标准。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聚众斗殴、强奸、交通肇事等11类常见案件,制定类型模块证据要求索引规则,统一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工作证据标准,进一步严格规范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以明确证实犯罪、排除合理怀疑、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减少分歧,并要求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警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三是强化证据审查。坚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对瑕疵证据进行源头审查,对被告人提供的具体线索逐一核实,根据被告人提出的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线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侦查、辩护、审判等工作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倒逼办案人员严格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提高证据质量水平,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