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73作者: 高玉明 信息来源: 三堤口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11-29 |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对于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而言,他们都是首次犯罪,过失犯罪,并没有所谓的行为恶习,因此,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就变成了如何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增加其社会责任感,使其真正的认罪服法,并积极地回馈社会。三堤口司法所积极探索,从案前评估,到判后矫正,再到期满跟踪,全方位、多角度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被告人)进行帮教,加强沟通和理解,道德感化,实现管理者和社区矫正人员的良性互动。
郑某,女,49岁,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相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其进行社区影响评估。我所工作人员在对其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了解到,其为下岗工人,有两个儿子,夫妻二人平时以卖大馍为生,生活比较困难。她还表示,其就是跟家人闹矛盾,一时控制不住,他们不讲理还起诉我,真是气死了。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她的情绪,跟她说不管怎么样她持刀伤人就是不对,就是犯法,另一方面考虑到她的经济状况,问她可请律师吗,她说饭都没的吃了,哪有钱请律师。我们告诉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请律师给她打官司。她不相信还有这样的好事。我们耐心地给她讲国家针对像她这样的困难人员有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政策。而社区矫正也是针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的一项人性化的刑罚执行手段。接着我们协助她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她对我们的态度也有所转变,积极地配合我们调查评估,我所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出具了其符合社区矫正的意见书。
2017年9月2日郑某被相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017年9月28日其到我所报到。一进门,她便不停地对我们表示感谢,她没想到我们真能免费帮她请律师,律师也能真正地帮她辩护。她表示以后可不能做这样的傻事了,不仅伤害了别人,还连累着自己和家人都过不好,出了事国家政府还能这样帮助她,她以后一定不会再犯罪了,要好好地回馈社会、回馈国家。而事实上她也真是这样做的。郑某每次劳动学习都特别积极,总是早早地就到了,还没等安排就主动干起活来,自己的任务完成了,还帮助别人。每次志愿活动都主动请缨参加,不畏辛苦,不计报酬。现在她已经是我所驻社区的普法志愿者,每次普法活动都能看到她积极忙碌的身影。
社区矫正,就是要从心理上真正地感化教育社区服刑人员,三堤口司法所在平时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咨询的同时,积极地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扶,并组织他们参加清明扫墓、普法宣传等公益性活动,让其从心理上消除对我们的敌对情绪,解开心结,认识自己的行为对他人以及社会的危害,主动修复其社会关系,增强其社会责任感,积极工作努力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