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49作者: 朱强强 信息来源: 烈山司法所发布时间:2017-11-29 |
为使经济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烈山司法所多措并举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健全服务网格,促进援助工作便捷性。在各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镇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健全法律援助计划、总结、报表等各项业务台帐。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并结合“12.4”全国宪法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日和“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采取上门走访、分发资料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是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对于确需法律援助的群众,除按规定告知来访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还放宽了经济困难审查条件和受案范围,对有合理诉求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实行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上门式”长效服务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切身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