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97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11 |

1月10日,淮北市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专题学习贯彻司法部新颁《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市、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基层科(股)负责人以及全市各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领学了两个《办法》,并对《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强调,与会人员围绕合伙制法律服务所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代理执业区域、执业核准制度,加强执业监管,以及将基层法律服务纳入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做法等进行座谈交流,提出贯彻落实建议。
会议对学习贯彻两个《办法》提出三个“坚持”的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常态化。管理服务人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要把学习两个《办法》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头等大事,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弄清弄懂两个《办法》,掌握精神实质;二是坚持结合《办法》重创新。各县区司法局、各法律服务所要对照《办法》,提前谋划,依法规范,认真准备,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的改制做好准备。并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实施,切实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三是坚持学思践悟求实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贯彻两个《办法》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