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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援:不忘初心,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
浏览次数:784作者: 张金金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布时间:2018-02-09

 

 

2018年,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民生需求,本着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明责任。为明确目标责任,烈山区积极召开了全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会议,按照时间节点,部署全年工作,细化责任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单位,真正做到以责任促落实,确保2018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广覆盖。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摸排力度,积极与人社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简化残疾人及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审查审批手续,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民工维权、军人军属、计生特困家庭等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三是严把关。2018年,我中心将加大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监管流程,提高案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继续采取案件质量评查、旁听评审、案件回访,优秀案例评选等方式加强对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学习引进第三方绩效评价,提高全区法援工作水平,以专业评价来促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实施。

四是重宣传。2018年我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增强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南湖法治》、《民生热线》等专题栏目,采用公益宣传、新闻宣传、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另外,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六进”活动,针对人群类别,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继续选派专职律师在服务大厅值班,实现法律宣传教育与依法疏导援助的有机结合。(张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