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76作者: 王名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05-10 |
为加强我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美丽烈山,烈山区民政局“四个严格”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
一、严格内部管理。建立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入住老人出入登记制度,完善养老机构登记评定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健全入住老人档案管理等,做到养老机构制度完善。
二、严格消防安全。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火是否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值班制度是否达标等实际情况进行进行严格排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安排专项整改。
三、严格食品留样。养老机构应有专人每天每餐写留样食物,量不得少于100克,时间48小时以上,设有专用冰箱,留样容器要消毒,严格实施食品留样制度。
四、严格发展氛围。实行政府倡导、社会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营造养老机构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养老机构内祥和安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