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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班
浏览次数:1321作者: 李婷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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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凝聚全局干部职工的力量,形成工作的向心力,自觉践行“121”发展战略,推动十九大精神在烈山区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5月15日至19日,烈山区司法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班,全局干部职工40余人参加培训。

15日上午,我局在烈山区社区矫正基地举办开班仪式,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宾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深刻,博大精深,必须在学习上再深入,思想上再强化,才能真正把十九大精神领悟透,贯彻好。这次培训为期5天,主要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实地参观学习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旨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队伍素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开创美丽烈山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参训人员务必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遵守纪律,确保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感、学以致用。一以“学懂”为先,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到专题辅导和视频教学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踊跃参加专题研讨,通过“学”、“思”、“议”,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的实质,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建设美丽烈山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二以“弄通”为纲,把稳工作方向。只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才能找准定位,找到目标,才能精准发力,为完成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拼搏。三以“做实”为本,迈开前进步伐。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具体工作来检验理论、加深理解,然后再用精神指导实践,做到学以致用。所以,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武装,全局上下勠力同心做好“七五”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积极干事创业,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大突破、大发展、大提升,以新的面貌、新的气象、新的作为,为推动美丽烈山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