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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成典型 政务诚信促执行
浏览次数:1091作者: 文姚琪   信息来源: 烈山法院发布时间:2018-07-03

6月29日,烈山法院顺利执结一件某镇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申请人在顺利拿到某镇政府拖欠数年的40万元购煤款之后连声感谢。这是烈山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加大执行力度,重点解决一批涉及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主体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渐规范,政府机关因参与民事、经济活动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以至于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逐渐增多。此类案件大多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审理过程相对容易,但文书生效后的执行却成为困扰法院的突出问题。为认真解决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方面多次召开执行会议讨论对策,另一方面积极与区委、区政府沟通联系,进行协调。为更好督促被执行履行还款义务,我院执行局向某镇政府出具书函,写明其应承担的责任,向其告知如某镇政府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依据执行程序,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措施。镇政府成为“老赖”,不仅是政务诚信的缺失,更会动摇整个社会信用大厦的根基。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某镇政府自动将购煤款打至申请人账户,案件得以执结。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之本,行政机关理应成为遵纪守法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典范,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重阻碍法治社会的构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社会民众会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倡导核心价值观的当今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