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36作者: 张婷婷 信息来源: 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7-09 |
为规范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前工作,减少和避免重新犯罪,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东办司法所“三举措”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前工作。
一是根据即将期满社区服刑人员的性别、年龄、家庭工作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解矫前一个月的教育方针,重点进行法治教育,巩固矫正期间教育成果,积极联系相关职能单位,进行再就业培训,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二是充分利用家人、邻居、社区等社会资源,给予即将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扶助与支撑,帮助他们建立信心,正视过去、展望未来。通过与本人谈心谈话、解矫前心理辅导等方式,为其建立良好的矫正心态和生活态度,助其在解矫后能顺利转换角色适应社会。
三是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司法所联合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社区民警、监护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理好解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