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00作者: 张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布时间:2018-07-11 |
2018年,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烈山区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抓手,以提升办案质量为主线,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正让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
完善体系构建法援“坚固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模式,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对接的制度,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对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決矛盾。
开通弱势群体“绿色桥”。我区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申请程序,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缩短审批期限,进行优先受理和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指派人员提供援助。截止目前,我区共接待残疾人案件3件,未成年人8件,妇女103件,老年人33件。
广泛宣传开辟信息“畅通桥”。我区持续不断地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坚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组织人力深入到有关街道、社区,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工作,帮助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法律援助业务的有效开展。
搭起社会和谐“连心桥”。我区始终按照“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体的诉求,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专账管理,让法律援助经费的每一分钱花到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