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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联动显成效 执行和解终促成
浏览次数:1076作者: 王阳   发布时间:2018-07-11

7月2日,烈山区法院积极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在铁运处等联动单位的协助下,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起历经三年的民间借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5年,陈某向金某借款五万余元,借款期限到期后,陈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借款,金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将陈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陈某仍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陈某是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的一名职工,于是迅速冻结其工资账户。因无法领取工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陈某立刻来到法院表示愿意与金某和解,答应每月还款两千元,前提是先解冻。金某听到这个意见后,坚决不同意解冻,因为其已经彻底对陈某失去信任。为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目的,执行员联系了铁运处,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即提取陈某每月部分收入用于偿还金某的借款,铁运处全力配合执行工作。金某同意上述方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陈某的工资账户也随即被解冻,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此案顺利执结,充分体现了解决执行难需要的是所有执行联动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双管齐下的新模式。相信有了执行联动单位的配合、社会各界的参与,基本执行难题一定可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