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312作者: 祁兢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31 |
近年来,烈山区民政局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注重在“创新服务措施、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三个方面下苦功、做文章,强化“八项服务”,切实提升婚姻登记窗口形象。
一是规范服务。把“让婚姻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作为服务标准,要求婚姻登记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礼仪规范,注重规范服务方式,注意服务用语。接待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登记做到“三样”:生人、熟人一样,领导、群众一样,人多、人少一样;服务做到“三心”:热心、耐心、诚心;日常工作做到“四个一”:一个由衷的微笑、一声亲切的问候、一番热情的指导、一句温暖的话语。
二是高效服务。婚姻登记处乔迁新址后配备了排队叫号系统、电子滚动显示屏、居民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设施设备,从硬件上确保了登记效率。同时,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办证效率。
三是贴心服务。针对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开设预约服务,为在外工作的返乡人员实行预约登记;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从先、从速、从优服务,切实为特殊人群办理登记手续提供便利。
四是创新服务。一是针对七夕节、情人节等一些特殊的纪念日、登记高峰期实行延时登记服务;二是开通网上预约登记系统,尽量缩短登记对象的等候时间,提升为“准新人”服务的水平;三是拓展服务领域。邀请心理、法律、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免费为意欲离婚的夫妻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矛盾劝解、离婚劝和等服务。针对当前部分离婚登记人员的客观情况,设立独立的婚姻家庭辅导室,聘请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为有需求者提供心理辅导、离婚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在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四是增加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开通多种途径的咨询平台,利用网络、电话等咨询平台,公示婚姻法规政策、提供咨询服务等,拉近了婚姻登记机关与办事群众的心理距离,得到了他们更多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五是阳光服务。对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质量。
六是引导服务。在一楼大厅的醒目位置,制作婚姻登记“引导图”,张贴婚姻登记各个环节的办理顺序,便于群众掌握办事流程,节省咨询等待时间。同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做好人工引导服务,方便群众咨询。在每个窗口设置有“温馨提示”,提醒当事人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后,要及时去相关部门更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以免将来办事受阻。
七是细节服务。候登大厅等场所保持干净、整洁、美观的环境、和谐、浓郁的婚姻文化氛围,设立宣传资料展架,制作婚姻文化墙,悬挂高清电视,提供充足的纸杯和等候桌椅,摆放饮水机和绿色植物,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等便民物品,努力营造宽敞明亮,庄严整洁,温馨舒适的登记环境。
八是宣传服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将办理婚姻登记的最新法规及注意事项印制成宣传资料和手册,发至各镇(街道)民政办,同时在集中法治宣传日,抽调专人对婚姻登记新法规、补领、补办等办理流程进行详细解读,方便办事群众直接便捷了解办事流程,减少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