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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堤口司法所:司法促和解 亲情再回归
浏览次数:2731作者: 朱艳   信息来源: 三堤口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08-22

2018年7月30日下午,三堤口司法所来了对老年夫妻,哭哭啼啼的说他们被儿子赶出家门,现在都没住的地方了。工作人员先对夫妻俩进行安抚,接着听他们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来者王某(女)的前夫李某于1980年因病去世,她带着一个3岁的儿子和一对刚满周岁的双胞胎女儿勉强度日。1982年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赵某并结婚,没过两年分了地建了房子,夫妻两人带着三个孩子一起生活在新房子里倒也相安无事。随着孩子慢慢长大,用钱的地方增多,矛盾也跟着多了起来。1995年底大儿子李某某因为家庭琐事和继父及母亲发生了一次大的矛盾冲突,甚至动手打了老两口。后来矛盾一次次升级激化,直至无法一起共同生活。于是老两口出去租房子住。随着年龄增大,两人生病,开销加大,再负担房租已力不从心,而且由于拖欠房租房东表示要收回房子,老夫妻俩没有办法,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三堤口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打电话给其房子所在社区书记了解情况,社区书记说的情况与他们讲述的基本一致,而且老两口也去找过社区,社区也调解过,当时都说好了不知道怎么又反悔了,社区就指引他们到司法所来。由于多年没联系过,老两口也无李某某的联系方式。司法所根据社区掌握的李某某的信息与其儿子电话取得联系,李某某很抵触,说他母亲在他父亲去世没多久就找了现在的继父,他结婚老两口也没问过,房子也是他们夫妻俩自己重新装修的,老两口凭什么现在老了又来找他了。说完就把电话挂了。老两口很灰心,说李某某当时对他们又打又骂的,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走的,李某某结婚他们也知道,他们想去但儿子不让进门。工作人员耐心安慰老两口,从法律上讲房子就是他们的,如果实在说不通他们可以起诉把房子要回来,还可以问三个子女要赡养费。他们表示不想跟孩子打官司,也不想要钱,只要儿子让他们在那房子里住就行了。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让夫妇俩有家可归,三堤口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调解员一起到李某某家做工作。李某某尽述了他父母的不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劝他说,父母再不是也把他养大,让他也体谅父母的难处,懂得感恩。况且他做的也不对。再说从法律上讲房子是王某和赵某的共同财产,他无权把他们赶出去,而且他有赡养义务,其父母是不想和其闹僵才不打官司的。李某某听后态度缓和很多,表示会和其妻子商量商量。

两天后,李某某带着其妻子到司法所来。其妻子态度也很强硬,说她不承认王某,他们结婚王某和赵某不问,生孩子需要人照顾的时候王某没来,现在老了又来找,她是不会让王某夫妻俩过去住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严肃地告诉他们,此房屋本就是赵某与王某的共同财产,如果他们不同意腾出一部分房屋供老两口居住,就只能建议老两口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到时结果恐怕就是李某某他们夫妻俩要从此房屋搬离了。听工作人员这么一说,李某某的妻子不说话了。李某某态度也明显软了,“不是不让他们住,现在确实腾不出房子来。”“这样吧,一个月的时间,先腾出两间让老两口住,这样还显得你们都好。你们看可行?”“听你这么说也只能这样了。”王某与赵某听说儿子会腾出房子让他们住,激动得哭了,当即表示会给一半房子给儿子。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李某某一个月内腾出两间房子供王某赵某两人居住;每二,王某赵某赠与一半的房产给李某某夫妻俩,并当场签订了赠与合同。这场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部分人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认为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实际占有就取得了它的所有权,而法律规定并非如此;父母子女之间想当然地运用对等原则,你不抚养我或对我不好,老了我就不养你,而实际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是不会免除的,法律上也无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一说。调解过程中我们就要把相关的法律规定给当事人讲清楚,还要懂得适时地给出当事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以免双方扯皮纠纷久拖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