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87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10-10 |
10月2日晚7点,马桥村为民服务大厅里灯火通明,宋疃司法所联合村干部在调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上午9时许,马桥村李某到司法所反映王某家建造的房屋影响其家的道路通行,要求排除妨碍。正值国庆假日,又处于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白天忙于禁烧,农民忙于秋收秋种,司法所经与村干部、王某协商确定:晚7点组织双方调解。
经过走访调查后,司法所掌握了情况:李某举家外出打工(自己的土地租给他人耕种)有1年没有回家,这次回家后发现王某翻建了自己的房屋,已经拉好墙院。李某主张王某的院子的后墙导致历史形成的5米宽的通道变窄,影响自家的通行。
司法所查看王某的准建手续,发现王某的房院均在审批范围之内。司法所所长桂鹏举和村书记马庭新、副书记张杰多次对双方进行疏导、调解,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同意在两家之间属于王某的一间旧房拆掉,另加上王某旧房边的宅基地共计5.1米宽,作为李某向南通行使用,李某向南通行直接进入村干道,比以前更加便捷;王某的院子后面的老路部分归王某使用。现在双方和解,皆大欢喜,双方握手言和。
“夜话调解”解决了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时间错位”问题,畅通了民意渠道。宋疃司法所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有效拉近了人民调解与群众的关系,增强了司法工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也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