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82作者: 朱培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10-26 |
为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覆盖率,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四个面向”上下功夫。
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该中心充分利用“和村梨花节”、“三八妇女维权周”“315维权日”“综治宣传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秸秆禁烧、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烈山南湖电台等宣传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讲、咨询活动20余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000余份,法律服务连心卡3600余张,接待群众咨询4200余人次,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面向弱势群体重点宣传。该中心精心设计制作法律援助联心卡、法律援助申请告知单等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深入社区、乡村、工地、企业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10余场次,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2场次,探索建立农民工案件的异地受理机制。截至目前,该中心受理老年人、农民工、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33人次。
面向受援人拓展宣传。该中心自2017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一传十”工作法,让每一名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的同时向周围的朋友、邻居赠送10张“烈山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连心卡”, 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的扩散效应,不仅让每一名受援人成为法律援助的公益宣传员,也能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感受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9件,间接接受宣传人数达2000余人次。
面向单位深入宣传。调动公、检、法、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区残联等相关单位力量,积极向他们宣传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形成多方联动的法律援助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作用,多次组织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联络员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真正做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