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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引发聚众斗殴 法院严惩绝不手软
浏览次数:2183作者: 蔡矿 王逸飞   信息来源: 杜集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11-01

10月31日下午,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响,杜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市首例由扫黑办侦办的聚众斗殴案件。被告人李某、邱某等八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管制不等的刑期。

2017年10月18日,因工程纠纷,被告人李某、邱某纠集被告人周某、刘某等人对被害人王某等进行殴打,致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邱某等人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构成聚众斗殴罪。李某、邱某系组织、策划者,认定为主犯。周某、刘某等人积极参与殴打,认定为积极参加者。鉴于李某、邱某等人系自首,部分被告人系坦白,民事部分双方已调解并取得对方谅解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本案发生在工地,且参与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杜集区法院本着“打早”、“打小”的原则,严厉惩处此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秩序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杜集区法院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天江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