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486作者: 任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1-15 |
烈山区民政局为全面保障和提升特困人员的生活水平,坚持组织领导、严格管理、队伍建设、督导检查“不放松”,全面保障特困人员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组织领导“不放松”。成立了由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的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社会救助办主任亲自抓具体工作,今年市政府再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350提高至570元,有效保障了655名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严格管理“不放松”。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示范点创建,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稳妥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推进敬老院服务管理上档次、上水平。为入住敬老院的特困老人全部缴纳了综合责任险。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对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所有敬老院全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每个镇都把一个敬老院改造升级为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养老机构监管,建立了全区养老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和运行管理办法,通过手机APP,实现对敬老院重点区域的实时监督。
队伍建设“不放松”。每年分级分批对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到民政服务机构进行现场培训。每年组织敬老院护理员参加省市职业技能大赛,目前全区有40余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取得护理员证。
督导检查“不放松”。结合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整治、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等活动,区民政局定期组织人员对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对敬老院的账务进行监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所拨付资金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现场签发整改督办单,严防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