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57作者: 李欣 信息来源: 濉溪县法院发布时间:2018-12-18 |
近日,濉溪县法院被评为 “2018年度全省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8年荣获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濉溪县法院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闻宣传工作同步推进,精准发力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意识形态和普法宣传四大领域,切实提高司法新闻宣传工作成效。通过不断完善官方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应用,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形式,大力加强普法宣传硬实力和软实力建设,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递司法正能量。同时,加强传统媒体的宣传工作,加大采写投稿力度,在《淮北日报》、《淮北广播电视报》开辟专版。开展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赠阅濉溪审判杂志等,扎稳传统舆论阵地,使得法院工作的创新做法及先进经验权威发布,发出司法宣传最强音。
今年1-11月份,该院被各级媒体采用宣传稿件520篇,其中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317篇,被人民法院报采用13篇,微信发布420条,微博发布7236条。1-9月份向最高院、省高院、县人大代表及各大报社等赠阅“濉溪审判”杂志共3578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