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151作者: 陈冰华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01 |
烈山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维护基层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制度。组织各镇(街道)健全和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为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撑。
二是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对接收的刑满释放人员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档案资料,通过排查走访,及时对他们思想、生活、就业、回访、帮教等状况进行登记,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状况和安置帮教状况。
三是做好走访、排查工作。各司法所深入开展走访工作,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积极向上的给予鼓励,努力引导其走上正道。
四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要求各司法所对存在思想波动、行为不稳定的人员,进一步强化针对性管控帮教措施,确保安置帮教人员无一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
五是开展阳光关爱送温暖帮教活动。春节前夕,对家庭特困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为困难户送上慰问金,并鼓励他们克服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融入社会,开创新生活。
六是加大远程帮教探视工作。近两年来,全区共成功探视134例,服刑人员亲属实现了亲情帮教会见零距离,节省了服刑人员亲属到监狱探望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了监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动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