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51作者: 张毛敏 信息来源: 东山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9-05-08 |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力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东山司法所“四步走”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完善人民调解机构。针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对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重新备案登记,巩固和完善现有人民调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
优化人民调解队伍。依托村社区网格工作,引入网格员,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组织结构;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培训,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人民调解队伍业务素质,实现人民调解队伍的多元化、专业化。
落实人民调解补助。严格落实“以案定补”制度,做到调结卷宗及时上报,补贴经费按时发放,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进一步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保障。
加大纠纷排查力度。充分发挥调解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定期与综治等部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努力开发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紧盯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调解,将纠纷矛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