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637作者: 屈曙光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20-02-25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群众和法院干警安全,同时又最大可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开展,烈山区法院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活动“两不误”。
强化排查检测。加强对本院干警、驻点服务人员的体温检测,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坚决做到人员全面覆盖、情况随时掌握。积极做好诉讼群众的测温安检工作,登记排查出行情况、体温状况、接触情况等主要事项,没有佩戴口罩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入内,旁听人员一律网上旁听,降低相关风险。
强化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谋划和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引导使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安徽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华宇网上开庭系统、网络查控系统等,倡导通过网上开庭、视频接访等方式参与诉讼。因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协调,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大调解力度。
强化内部防护。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充分备足口罩、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要求全体干警上岗前测体温并佩戴口罩上岗。认真做好日常消毒工作,重点对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公共区域进行每日两次全面消毒,最大限度保持清洁。对进行网上庭审确有困难又必须开庭的案件,一律在空间大、通风好的第十法庭进行,做到一庭一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