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22 信息来源: 淮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2-19 |
近年来,淮北市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工作新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四个“全覆盖”,持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实现市、县、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淮北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响应省厅工作部署安排,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于2020年8月19日率先成立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并于12月底前实现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各地坚持紧前谋划、积极协调,着力推动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截至2021年1月31日,全市31个镇(街道)已全部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了市、县、乡镇三级全覆盖,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突破性发展。
实现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依据《社区矫正法》市县(区)司法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办争取,经市县(区)编办批复同意成立市、县(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实现了市县(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理顺与上下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协调。同时,在实现市、县(区)级社区矫正管理局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联系协调工作。探索建立集训诫、劳动、教育、管理等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星级司法所创建,增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目前,全市社区矫正机构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中政法编制64人,所均达到1:1.5。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行政系统的培训教育计划,开展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和执法规章制度考试,内容涉及笔录制作、监察监督、信息化操作、奖惩考核办法解读等。
实现衔接机制“全覆盖”。加强与公检法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社区矫正信息核查机制,在日常监管中,及时排查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被治安处罚、刑事拘留及违法苗头等情况。有针对性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建立社区矫正信息检察监督机制,为检察部门提供查阅矫正衔接、矫正档案和矫正解除三大块信息,拓展检察监督渠道。整理汇总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等流程,规范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充分运用206智能系统,及时接收、转办、评估、反馈,最大化发挥信息化作用。提高工作效能。
实现信息化监督管理“全覆盖”。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场地、保障装备、配备人员,不断完善市县(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市、县(区)司法局监管指挥中心均已建成并实现联网运行,县(区)监管指挥中心与所属司法所实现视频对接,结合在县(区)司法所使用的社区矫正对象刷脸(指纹)报到管理系统和手机定位系统,筑牢电子围墙,做到“实时定位、轨迹可查、动态监管”。利用远程督查系统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和案件的实时监控督察,实时固定相关视频、音频等证据,实时检查指导网上办公、网上执法以及集中教育学习、日常报到报告、个别谈话等,促进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规范化。及时处置日常监控督察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或突发事件,实现在线指挥调配。不断延伸监管指挥中心作用,利用视频技术优势,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远程教育学习、个别谈话、技能培训等活。利用监管指挥中心丰富监地衔接机制,利用视频帮教系统,积极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和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实现监管指挥中心功能最大化、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