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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浏览次数:2322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15

根据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将全市党委政法委系统、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的具体整治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党委政法委系统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问题;(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五)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等问题。

二、法院系统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七)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八)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九)对群众诉求“冷、推、庸、拖”等问题。

三、检察系统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七)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问题;(八)“检察建议”效力刚性不足等问题。

四、公安系统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六)受立案、接处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七)侦查权滥用问题;(八)重案轻处问题;(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十)数字证书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查询、泄露公民信息等问题。

五、司法行政系统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五)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六)“司法黄牛”“虚假鉴定”问题;(七)公证程序不规范问题;(八)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九)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卷宗质量不高等问题。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和省委安排,安徽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对淮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监督电话:0561-3198557

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8:00-20:00

邮政信箱:“安徽省淮北市A014邮政信箱”邮政专用信箱;邮政编码:235000

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淮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