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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三力并举”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
浏览次数:3313作者: 王璐璐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17

为切实彰显人民调解员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使命担当,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市司法局“三力并举”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

政策支持,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提升拉力。积极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要求,取得领导重视和支持;把有关专职人民调解配备工作要求写进《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推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包括人民调解员配备在内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监督考核。

保障支持,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增添助力。加强与财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市级层面,将“访调对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20万),聘任2名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县区层面,濉溪县为县医患纠纷、校园纠纷、诉调对接等1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各配1名专职调解员,发展76名退役军人担任镇(街道)、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杜集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6名专职调解员,争取38名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烈山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个镇(街道)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

管理支持,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夯实定力。严格岗前培训,制定三级培训计划,做到“分级培训、各有侧重、内容全面”。重点加强政治思想、人民调解法、调解程序、调解纪律以及文书制作的培训,特别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沟通,就福利待遇等出台相应规定。落实“传帮带”制度,挑选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担任新上岗调解员培训老师,对其进行“传、帮、带”,使其尽快胜任调解工作。强化实地调研和督查,制定完善县区专职调解员配备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把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纳入整改问题清单。

截至目前,我市共配有行业性专业性和镇(街道)、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217名。其中,退伍军人122名,政府购买服务95名,市医患纠纷和信访调解组织8名,行业性专业行调解组织27名、警民联调57名、镇(街道)调解组织70名、村居6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