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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推车”连心解纷 推出皖北新和谐
浏览次数:9582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23

小推车”推到哪里,纠纷就解决在哪里。

在淮北市濉溪县双堆集镇,一直流传着淮海战役中双堆集歼灭战的故事,而百姓们对这场战役最津津乐道的就是为战役胜利提供重要支援的“小推车”,还有着“淮海战役的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车推出来”的美谈。

新时代,“小推车”精神有了新解读。“让小推车的红色精神与基层治理相结合,走出一条党建引领诉源治理的路子,以红色基因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介绍,该院在法庭辖区打造“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采取“1+N”服务模式,1个设在法庭的服务站点和11个分布在辖区各个村镇的调解室,吸纳志愿服务调解员30名,在成立至今的18个月里,成功调解纠纷1079起,调解成功率达95.40%。

群众身边的“小推车”

10月13日8点,“小推车”心连心罗锋调解工作室“开张”了。这个设置在南坪镇半铺村的调解工作室,仅仅一年多时间,已是远近乡邻遇事就会第一时间想到的“说理地儿”。去年3月,“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在双堆法庭成立,为了方便辖区群众就近解纷,双堆法庭开始筹备在村镇建立调解工作室。罗锋,半铺村党总支副书记,一直以来是群众口中的“热心肠”,善于解纠纷,在村委会工作一辈子,有较高的威望和很好的群众基础,这下进入了正在“物色”调解员志愿者的法院工作人员的视野。说干就干,总能从帮人化解矛盾的过程找到获得感的罗锋,主动提供自家的房子作为调解工作室,将自己的私家车作为普法、调解的工作“小推车”。

9点,罗锋接到村民的电话,说6户人家因各自土地使用产生纠纷,在收玉米时闹起了矛盾,在地里剑拔弩张。问清楚位置,赶忙开车赶往事发地,罗锋太了解当事人,有几户的村民脾气不好,他要确保在发生肢体冲突之前赶到。大老远在林间小道停好车,罗锋便向玉米地深处跑去,边跑边向远处正相互推搡的村民喊话“都冷静点,多大点事,跟我说说。”1个小时不到,经过现场丈量,现场说理,忙得满头汗的罗锋,终于让原本占公共通道种玉米的几户人家率先退让。“罗主任,我们知道错了,今天我就把通道让出来。”“没事,大兄弟,我们也有错,不应该说话那么重,多亏罗主任来得及时,我们也往后退半米,让通道更宽些。”

不仅调解纠纷是一把好手,罗锋也热心普法工作。常年在村委会工作,罗锋太了解群众对法律常识的需求。他和家人一商量,又免费拿出自家的上百平米的大院子,搭建法律文化广场,希冀成为百姓说事点、学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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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面结合有序搭建

“像罗锋这样的调解员志愿者真诚奉献,正是‘小推车’心连心项目的初衷。”双堆法庭庭长仝传伟介绍,双堆法庭辖区广,很多村镇距离距离法庭和县城都有半小时以上的车程,周边群众对就近化解纠纷、咨询法律有着迫切需求,针对这一情况,法庭先后聘请了30名当地口碑好、威信高、能力强,且热心调解工作的贤达人士,在多个村镇设立调解室,将多元解纷服务“推”到群众身边。

去年3月,濉溪县法院依托双堆集的红色文化,在双堆法庭设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第一时间了解、接收群众调解服务需求与法庭的诉源治理工作相结合,同时在双堆集镇和南坪镇调解需求较多的行政村设有调解室11个,选聘乡贤担任调特邀调解员,与群众面对面解纠纷,形成点面结合的架构。

根据工作流程,当发生纠纷矛盾时,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到调解室要求处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诉至法院时,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双堆法庭会根据当事人意愿将案件委派给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进行诉前调解,服务站接收案件后会将案件分配给对当事人各方面情况较熟悉的调解员,调解员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走访调解、入户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开展调解服务,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选择撤回起诉材料、撤诉、出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方式结案,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继续走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充分尊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小推车”项目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淮北市第五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赛银奖;助力双堆人民法庭获评安徽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在这个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濉溪县法院继承红色基因,以反哺人民群众,推出司法新风,连出和谐稳定的理念,诠释着“谁来推,推什么,怎么推,推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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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推”进百姓心坎

去年,朱某等22名农民工在濉溪县南坪镇半铺村某鞋厂务工期间遭拖欠工资,在得知鞋厂老板要离开的信息后,纷纷向鞋厂老板讨要工资款。双方争吵不休,但就工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3月18日,周六,这波争吵再次上演。因为担心老板就此跑路,政府有关部门又周末休息,朱某等人就想到了村里的罗锋调解室。没有休息日的罗锋,来了纠纷就会热心接待。在了解到事情原委以后,罗锋立即联系该鞋厂的老板前来调解室与农民工沟通调解。调解过程中,罗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双方当场就工资计算标准、务工天数、应付工资总额达成了调解协议,鞋厂负责人当即将工资款49860元支付给了朱某等人,切实实现矛盾原地化解,不出村镇。

在“小推车”项目推行期间,辖区群众越来越认同这个身边的“调解平台”。依托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用自身的文化道德力量感化乡民,重塑乡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进一步提高调解质量,法庭还会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员调解技能,促进调解员更好更快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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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堆法庭依托“小推车”开展校园法律宣讲7次,社会普法活动10余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今年来,双堆法庭新受理案件数呈下降趋势,发挥了“泰山石”稳定作用,形成了“事了人和、少诉无讼”的和谐稳定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