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251作者: 烈山区民政局 任荩 发布时间:2016-05-17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弘扬尊老敬老美德,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烈山区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 积极推进老龄工作。
一是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制定下发《烈山区关于开展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杨庄矿医院和烈山消防大队正在积极的创建中。
二是认真组织孝亲敬老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制定和印发《烈山区“敬老月”活动方案》,围绕“关爱老人,构建和谐”的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孝亲敬老好家庭”、“ 福星”“ 孝星”评选活动。推选了2名敬老孝星参加全省的评选,弘扬敬老爱老的美德,同时对历届孝亲敬老模范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三是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对低保80岁以上老人落实每月30元的高龄补贴,对80岁以上低保空巢老人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各镇办为敬老院的老人全部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了老人抗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