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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矫宣告 警醒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课
浏览次数:1225作者: 三堤口司法所 周彬   发布时间:2016-07-28

“请全体人员起立!下面,由三堤口司法所所长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你因故意伤害罪,被相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就你在矫正期间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这是近日,在相山区社区矫正基地宣告室进行的一场严肃的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宣告由矫正基地主持,司法所、派出所 、检察院和矫正小组相关人员到场参加。罪犯张某某在司法所长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后,对宣告书规定的内容当庭做出保证,正式进入矫正期,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进行入矫宣告只是三堤口司法所对其接下来两年的监督教育的第一个环节。自从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三堤口司法所负责辖区近60余名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四类非监禁刑罚犯罪分子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规定,三堤口司法所精细操作,从入矫宣告到解除矫正每个环节,都建立多项流程加以规范,而且特别重视社区矫正的第一个环节——入矫宣告。通过入矫宣告,严把入矫第一关,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而且,宣告室布置威严肃穆,宣告过程严肃认真,政法多部门协作参与,进一步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这对每一个刚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警醒,更是一种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