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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社区养老机构建后管养工作
浏览次数:1075作者: 高芳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12

为进一步加强烈山区社区养老机构建后管护工作,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建设中“重建轻管”的矛盾,烈山区民政局积极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机构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社区养老机构长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一是做好管护信息确认。自上而下,查漏补缺,认真核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管护信息,切实做到建管结合,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管护”的问题。

二是建立落实管护制度。坚持“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结合实际,建立具体翔实的后期管护制度,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责任人、管护方式以及资金筹集渠道。

三是签订目标责任书。与建设单位签订运行目标责任书,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地点、功能等,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示范窗口作用,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常态化运行。

四是加强宣传。利用公告栏、黑板报、横幅、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公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加强对设施设备管护的重要性宣传,引导鼓励老年人参与,提高老年人管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