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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民政局“五个定期”机制强化养老机构日常管理
浏览次数:2414作者: 高芳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25

一是“定期提醒”。烈山区民政局定期通过QQ群、电话,向全区实际运行的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办)民政负责发送安全生产提醒,使每位从业人员始终紧绷安全这根弦。

 二是“定期上报”。烈山区民政局专门设计并下发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自查表》,列出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灭火器是否过期、水带是否正常等等,要求各养老机构定期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反馈给区民政局备案。

 三是“定期督查”。从去年开始,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烈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督查,具体督查内容包括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等等,督促各养老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四是“定期培训”。烈山区民政局联合消防大队等,每半年对全体民政助理员和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项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五是“定期演练”。要求现有的所有养老机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升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