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52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16 |


“未成年是未年满18岁的公民”“年满6周岁的孩子,不分性别、民族和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国旗、国徽和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青谷小学学生课后展开讨论。12月13日上午,烈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烈山中心校青谷小学上法制教育课,受到师生 “点赞”。
活动上,烈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从法律是什么、法律与学生生活的关系等方面开展普法教育,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教学。重点讲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安全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当与同学发生矛盾是怎么办”、“过马路时要注意什么”、“受到意外伤害时怎么办”,并结合学生身边事例进行讲解。课上,小学生们思维活跃、积极发言,课堂气氛热烈,讲解让学生们印象深刻,增强了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此外烈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还向学生赠送普法教育资料。
“此次活动,激发小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青谷小学负责人这样说。